2006年1月19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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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包时强拉硬拽 抢夺罪变抢劫罪
谷子

  抢夺皮包时只因强拉硬拽,其犯罪的性质便发生了改变,抢夺便转化成了抢劫。近日,贵州青年林成贵、王文仕被永嘉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
    去年2月27日17时许,林成贵、王文仕驾驶一辆摩托车,被永嘉县瓯北镇昌新路,发现坐在三轮车上的郑某夫妇身上有包,便驶近该车。王文仕乘机去夺放在郑某膝盖上的手提包。郑某见状拉着包的带子不放手,此时林成贵加速行驶。拉着包带的郑某被拽下三轮车,摔倒在地。手提包内有现金2800余元,海尔手机一部,小灵通一部、MP3播放器一个。案发后该手机已追回发还被害人。
    法院认为,林成贵、王文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驾驶车辆强抢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劫取,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新近刚出台的《关于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了飞车抢夺转化为抢劫的三种具体情况: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强行逼倒他人以排除他人反抗,乘机夺取财物的;驾驶车辆强抢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劫取财物的;行为人明知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根据这个规定,飞车抢夺的最高刑由无期升为死刑。